更新时间:2022.12.20
一、破产和解程序如下: 1、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2、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3、符合规定的,法院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 4、协议通过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终止和解程序,并予以公告; 5、执行和解协议。 二、
一、破产和解程序如下: 1、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2、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3、符合规定的,法院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 4、协议通过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终止和解程序,并予以公告; 5、执行和解协议。 二、
1.破产清算的法律依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破产清算章节。 2.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和解的程序生效的要件: 1、债务人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2、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3、持有表决权的出席会议的债权人过半数,而且其债权额必须得到持有总债权额的四分之三以上的债权人的同意; 4、人民法院同意和解。
破产债权清偿顺序的依据: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
破产程序因和解而终结的情形如下: 1.和解整顿期限届满,债权人能够按照和解协议的规定清偿到期债务的,宣告和解整顿程序终结,同时宣告已经开始的破产程序相应终结。 2.和解整顿程序进行期间,债务人的财务状况继续恶化,债权人会议申请终结整顿的,宣
破产程序因和解而终结的情形是: 1.和解整顿进行期间,债务人的财务状况继续恶化,债权人会议申请终结整顿; 2.和解整顿进行期间,债务人不执行和解协议或者实施法定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行为; 3.和解整顿期限届满,债权人能够按照和解协议的规定清偿
公司破产财产构成范围: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已作为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在破产程序结束时尚未到期的、应由破产企业将来行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和破产分配清偿顺序如下: 1、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
为避免公司章程修改时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修改章程时应按法定程序进行,具体步骤为: 1、由公司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2、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破产和解流程有如下步骤: 1、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和解申请,同时需提交和解协议草案; 2、符合规定的,法院裁定后进行公告; 3、召开债权人会议,表决和解协议; 4、关于协议的决议通过执行后,和解程序终结。 《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债务
破产程序终结和宣告企业破产不是同一概念。宣告破产只是破产程序中的一个步骤。破产程序终结是指从破产申请开始,经过和解重整、破产宣告、成立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申报破产债权、进行破产债权抵销、处置破产财产、进行破产财产分配等一系列破产程序,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