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股东向公司主张债权如下:公司存续时,股东合法权益被公司内部人员侵害的,法律允许股东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利、主张债权。公司注销后,股东分得剩余财产,包括公司遗留的、尚未实现的债权。
不可以。 公司是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股东是以其出资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如果已经足额按期出资的股东,债权人不可以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即使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
公司分立后债权人应该向分立后的公司主张偿还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分立需要通知公告债权人,还需要分割公司财产。公司分立不需要清算便可以注销。
公司股东抽逃资金债权人可以请求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并请求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不可以。公司是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股东是以其出资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如果已经足额按期出资的股东,债权人不可以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即使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
被吊销的企业仍负有偿还欠款的义务,其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依然是存在的。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以主张公司的所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吊销的企业仍负有偿还欠款的义务,其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依然是存在的。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以主张公司的所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与债权人有债务归属约定的,债权人向约定承担债务的一方请求偿还;没有约定的,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向分立后的公司请求偿还。
债权人可以在一定情形下向名义上的股东进行追债。如果名义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债权人就可以向名义上的股东进行追债,要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而名义股东在担责后,可向实际出资人追偿。
冶炼公司欠债走人债权人可以向股东追偿。如果股东未遵守法律,未按照《公司法》法的约定向公司账户足额存入货币出资则股东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股东完成出资责任的,债权人不能向公司股东追偿,公司是法人组织,以其独立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股东完成了出资责任,则不能像股东追偿,反之则可以向股东追偿。 《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
公司注销原债权债务可以向该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主张。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注销后,原债权债务未经清偿的,清算义务人应当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