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根据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和保障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申请条件和保障标准做了相关规定。
在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包括高新区)范围内,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七区三市,下同)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
(一)《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 (二)提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账户已纳入中心集中封存户管理的职工仅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三)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
1、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或合同签约且交纳首付款)时间为准,并设置了1个月的政策过渡期,自4月15日统一按新政执行。 2、3月15日(含)之前已办理网签合同备案(或合同签约且交纳首付款)的,在4月14日
新的公积金提取政策包括:无房屋支付租金的,可以提取;终止或终止劳动关系,密封账户6个月以上或停止支付24个月以上,可以提取;退休,可以提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可以提取;购买、建设、改造、改造或偿还抵押
自2015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新业务将在青岛市全市展开。据了解,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的市民需要满足以下几方面条件。一是具有青岛市户籍,在山东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1、账随人走、钱随账走。为了鼎力推进异地贷款效劳,满意缴存职工跨地区购置住房的资金运用需求。住建部正在加速推进天下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立。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启
住房公积金新政如下: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新规指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再次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
新能源积分政策是一种考核制度。考核的指标是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以及新能源汽车积分,目的是促进企业研发新能源汽车,从而提升乘用车节能水平,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企业要努力实现平均燃油消耗量积分,与新能源汽车积分为零甚至是正积分,否则就会受到惩罚
离职后住房公积金转到新单位的方式如下: 1、因工作调动或辞职到本市新的单位工作的职工,住房公积金需转移到新的单位继续缴存,由原单位经办或本人带有关材料,填写转移凭证到承办网点直接办理,材料留存银行备查; 2、因工作调动或辞职需将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