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公司解散清算是主动清算或者是被吊销后清算,破产清算时法院宣告破产后的清算。二者的区别在于是否有司法机关的介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经过实际审查后认为确实符合破产条件的才会宣告破产。
1、清算的性质不同。解散清算属于自愿清算或行政清算,而破产清算属于司法清算; 2、被清算企业的法律地位不同。解散清算的企业宣告终止后,法人资格并没有完全丧失,在清算期内仍享有限制性的权利和经济行为。被宣告破产清算的企业,其法人权利和行为完全
非破产清算程序有: 1、清算公司财产,制定清算计划、调查清理公司财产、制定清算计划,提交股东会或者报主管部门确认,计算组有责任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人民法院裁定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 2、结算公司债权和债务,
公司破产清算的基本程序是债权人或者是债务人申请破产,债务人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法院经过实际审查后认为确实符合破产条件的才会宣告破产。之后应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
破产清算组的职责是: 1、接管公司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管理和处分公司的财产; 4、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5、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1、清算的性质不同。 公司清算中的解散清算,属于自愿清算或行政清算,而破产清算属于司法清算; 2、被清算企业的法律地位不同。 解散清算的企业宣告终止后,法人资格并没有完全丧失,在清算期内仍享有限制性的权利和经济行为。被宣告破产清算的企业,其
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区别是:适用法律、申请主体、清算前提、根本目的、清算组织、执行保全措施不同。公司破产的原因是: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不可抗力等公司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公司法》股东享有的权利是有知情权、分红权、选举权以及被选举权、表决权以及知情权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在法定情况下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在我国公司被宣告破产之后,破产清算组的职责是: 1、接管公司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管理和处分公司的财产; 4、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5、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破产和清算的区别: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
股东的基本权利是分红权、表决权、监督权以及知情权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申请破产的流程有: (一)破产申请→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 (三)案件受理→如果受理,法院应依法通知所有债权人; (四)案件受理后的工作→债权的申报与登记; (五)债权人会议→组成债权人会议,并就整顿与和解协议讨论; (六)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