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不服刑事判决申请检察院抗诉是有时效。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不服法院判决,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有时效限制的,过了时效是不能再提出抗诉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
不生效,《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据此,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发现或者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提请审判机关依法重新审理并予以纠正的
检察院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的活动。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刑事判决检察院抗诉期限是十日。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不服刑事判决提起抗诉的,是有时效限制的,不服判决的抗诉的期限为十日。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在我国,抗诉是法律授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法律监督权。对于人民检察院而言,具备法定情形就应当提出抗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经过审理后,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如果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判决犯罪事实没有错误,但判决刑法不对的,应当改判;原判决犯罪事实不清楚
对法院判决结果不服的,人民检察院又不提出抗诉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如果驳回的可以申请复核。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