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下列情况能够与现役军人离婚: 1、一方要求离婚,现役军人同意离婚的,二人可通过协议解除婚姻关系; 2、现役军人有重大过错,一方无需经过现役军人同意,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认定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夫妻一方是现役军人,军人要求离婚。 军人离婚的程序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有所不同: (1)首先军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同意现役军人离婚的证明,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
对现役军人离婚主要有以下法律规定: 1、如果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应当征得军人同意; 2、但军人一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下列情况能够与现役军人离婚: 1、一方要求离婚,现役军人同意离婚的,二人可通过协议解除婚姻关系; 2、现役军人有重大过错,一方无需经过现役军人同意,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认定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可以通过协商和诉讼的方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而在现役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除非军人一方具有重大过错,否则一般是不会判决准予离婚。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以与现役军人离婚: 一、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达成了离婚协议,能够办理协议离婚的。 二、夫妻双方都是现役军人,有一方想离婚的。 三、夫妻一方不是现役军人,这一方想离婚,且军人一方存在重大过错或者同意离婚的。 四、军人一方
现役军人离婚的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
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再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如军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非军人一方又无
与现役军人离婚的限制: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肃谨慎,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军队纪律,不违背社会公德;现役军人本人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应与有关部门配合,对军人配偶进行一定的说服教育,积极改善夫妻关系,判决不准离婚。
现役军人离婚的条件:一是在通常情况下,役军人的非军人配偶一方提出的离婚,必须要得到军人一方的同意,法院才能判决准予离婚;二是在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不必得到军人的同意,经调解无效的,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
现役军人结婚的条件: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不得为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的离婚诉讼 2.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的离婚诉讼 3.其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