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8
刑事自诉的程序为,自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还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 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在刑事二审的庭审程序中抗诉的条件是: 1、检察院认为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2、确有抗诉的必要性。如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虽然未致畸轻畸重,但社会影响恶劣的。
刑事诉讼终止的情形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
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其中,刑事诉讼
刑事上诉状用于被告者不服一审判决,而在法定期限内向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要从新审判的一种法律文书。刑事上诉状基本内容应包括上诉人、被上诉人、上诉的案件、不服哪个法院的什么类型判决等内容。对于不服的阐述
民事诉讼程序种类包括:第一审普序、简易程序、特别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七种。《民事诉讼法》:第十二章第一审普序第十三章简易程序第一百五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
1、细化了情况调查制度。对未成年被告人情况的调查报告,以及辩护人提交的有关未成年被告人情况的书面材料,法庭应当审查并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并可以作为法庭教育和量刑的参考。 2、细化了前科封存制度。规定对于
起诉离婚后,如果原告反悔的,可以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的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情形的,人民法院会裁定准予撤诉: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是经过特别授权
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有以下几点: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3、
民事诉讼程序,一般有以下的5个步骤:1、起诉方需要撰写民事起诉状,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供起诉状的副本;2、起诉状准备好后,起诉方需要到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审核收到的资料和证件,符合条件的,会发放立案通知书。起诉方需要到立案庭预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