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针对行政复议在政府的哪个部门的相关规定如下: 一、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
对不同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到对应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
行政复议要去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他们可以成为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
对不同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到对应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
如果符合下列条件,行政复议机关会受理当事人的申请:行政机关已经作出了具体的行政行为;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到该行为的直接影响;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且在有效期限内提出申请的。
行政复议受理的条件包括: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围;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等。
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如下: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
行政复议受理的条件包括: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
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范围包括: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等证书变更或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等。
行政复议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复议机关,复议机关是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人民政府、政府部门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向复议机关的法制部门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