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根据商标局制定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的,需要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包括 1、商标权质押登记的申请 2、商标权质押登记的撤销、变更。
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登记时设立。根据上述规定,股权出质登记是质权的生效要件。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简言之,股权出质登记的直接
质押到期实现债权有出质债权先到期,担保债权后到期两种情况。出质债权到期后,出质人不得要求第三债务履行或接受第三债务人的履行,否则会导致债权质押的消除。第三债务人向质权人或者出质人清偿时,必须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同意,质权存在于现金价格或者提取的
质押以交付为生效要件,占有转移后则生效。但是这并不意味质押的登记无意义,登记以后的债权都会高于未登记的债权。因此登记也是很重要的步骤。一般存单质押登记机构需要向该存单的银行进行登记。
在商标权质押登记机构办理商标权质押登记的方式是: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进行质押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订立后,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应当到商标局变更续展处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的规定,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 1、可以转让的有效债权; 2、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债的担保方式主要包括下面几种: 第一,人的担保,也就是保证。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二,物的
动产抵押登记的效力是一种对抗效力。因为动产的抵押权设立是以交付而生效要件的,未办理抵押登记并不影响抵押权的成立,但是不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规定,动产抵押登记流程,具体如下:1、抵押窗口办理人员一次性告知所需要的资料,准备
依法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设立时间为登记之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以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