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0
公司败诉欠债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实践中,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公司名下的资产往往不足以清偿债权人的全部债权,那么追加被执行企业的股东作为被执行人,是申请执行人通常都会采取的手段之一。但是公司法既然明确了公司责任
会追索股东。根据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相应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部门处理的,税务部门可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纳税信用会降级,违法信息向实施联合惩戒的相关部门推送,违法当事人将受到海
个人债务不能查封公司财产。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其财产独立于任何人,对外独立享有权利或者承担责任。公司的财产是属于公司所有,不能用来清偿个人的债务,因此不能查封公司财产。但是,股东享有的该公司的股权可以作为其财产进行评估、拍卖,就所得价款清偿股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发其财产承担有限的民事债务,如果公司的股东有虚假、抽逃出资,或者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之间关于公司债务承担的约定,不能成为追加执行股东财产的理由。现实中,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约定对公司债务承担的比例和方式,这种约定在股东之间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这种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同时,
以下三种可在执行阶段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法律途径: 一、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受让股权后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可被申请追加被执行人。 二、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出现财产混同,可被追加为被执行人,一人有限
因下列情形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指股东和公司都要承担责任): (1)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严重不清的; (2)公
股东欠债不能起诉公司。这是因为公司和股东是两个不同的主体,虽然股东有出资给公司,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可知,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需要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若是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主张就股东未出资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是需要注意
公司股东一般情况下不用承担债务,因为公司是企业法人,而法人财产独立、责任独立,这意味着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