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8
家长应加强对儿童的监护,及时发现孩子的身心变化,同时正面引导儿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学校应加大对教职员工的法律教育,强化对教师队伍的监管和清理。
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坚持保护与教育相结合。
未成年人在学校受到人身伤害如果有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侵权人追偿。
未成年人在学校受到人身伤害的,如果是由于学校没有尽到安全管理、教育职责导致的,则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反之由侵权人承担责任,学校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是用于第三人原因造成伤害的,则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如果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
1、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保管好自己的信件、曰记等包含有个人秘密的物品,平时不要轻易向他人透露自己及家人的秘密,以防止他人将这些秘密泄露出去。 2、平时多与父母沟通,使父母通过交流的方式充分了解自己。 3、如果发现父母窥探自己的秘密时,应当向父
未成年人致人受伤责任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如果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赔偿时如果未成年人由财产的,先用未成年人的财产来赔偿,不足或者没有财产的由其监护人来赔偿。
1.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接受来自学校、家庭和社会的保护。 2.掌握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 3.知道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十四周岁以下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不会受刑事处罚,十四周岁以上就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标准定罪量刑,可以在法定刑的基础上从轻减轻处罚。
未成年的监护人确定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担任;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可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受到的伤害类型主要包括校园暴力、家庭暴力、社会伤害等。其中校园暴力是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故意伤害未成年的判刑是不固定的。故意伤害未成年的量刑标准: 1、未成年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如果已满十六周岁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如果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致人重伤,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法律上的相关规定是:首先是父母,父母是当然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从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选定担任;以上人都没有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可以担任,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