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22
犯罪预备行为,也是犯罪形态的一种,它属于犯罪未完成形态。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
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 1、已满16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赃、退赔的; 3、主动投案的 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5、其他情节
构成盗窃罪的行为是: 1、多次盗窃。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 2、入户盗窃。入户盗窃不仅侵犯了公民的财产,还侵犯了公民的住宅。 3、携带凶器盗窃。行为人携带凶器盗窃,对他人的人身形成严重威胁。 4、扒窃。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窃取
盗窃构成刑事犯罪的判刑:构成盗窃罪的,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被判缓刑的再犯罪不构成累犯。首先,累犯是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此为构成累犯的主观条件;其次,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这是构成累犯的时间条件;最后,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这是构成累犯的刑
我国刑法规定,盗窃罪是按盗窃数额来定罪的。罪犯不仅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还会被判处或单处罚金。如果盗窃数额巨大,那罪犯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会被判处罚金。如果数额特别巨大,罪犯不仅会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根据我国刑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盗窃罪的定罪量刑的主要情节为:盗窃数额、实施盗窃的行为方式、时间、地点等。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
构成盗窃罪的行为: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2、多次盗窃的,所谓多次盗窃,应为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 3、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4、携带凶器盗窃的; 5、扒窃。
依情况而定。需要根据盗窃财物的具体数额、方式来进行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得知,刑法中所禁止、处罚的盗窃行为,是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
一、偷东西构成盗窃罪的认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是法定的构成盗窃罪的重要条件;盗窃活动的具体情节,也是定罪的根据。行为人只要使财物脱离物主的控制,实际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即为既遂。本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 二、量刑:盗窃数额较大的话会被判处
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为: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
如果数额在一千元及以上的,盗窃预备行为属于犯罪,但对于该预备犯的处罚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 盗窃预备有时会与盗窃罪未遂产生混淆,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在于
以下这些盗窃行为不构成犯罪: 1、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 2、盗窃数额达不到较大标准,即盗窃数额在1000元以下的,同时也没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