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8
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民事诉讼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 1、只得在情况紧急的情况下提起诉前财产保全。 2、诉前财产保全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 3、将来提起的诉讼必须是给付之诉。 4、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必须是利害关系人。
民事诉讼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 1、只得在情况紧急的情况下提起诉前财产保全。 2、诉前财产保全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 3、将来提起的诉讼必须是给付之诉。 4、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必须是利害关系人。
适用保全的条件是: 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 将来的生效判决可能会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 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
诉讼财产保全条件如下: 1、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 2、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3、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 4、诉讼中财产保全一
诉讼财产保全的法律条件有: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当事人提出了书面申请。
民事诉讼法行为保全成立的条件: 1、有初步证据表明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正在或者将要受到被申请人的侵害; 2、如不采取行为保全将会给申请人造成损害或者使其损害扩大; 3、如不采取行为保全可能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害大于如采取行为保全可能给被申请人造成的
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民事案件从人民法院受理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