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公安机关决定取保犯罪嫌疑人,在提起公诉阶段需要变更强制措施,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机关负责,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提起公诉阶段,案件已经到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
根据《规则》第144条,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
1.应当不予逮捕。 根据《规则》第143条,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①不符合上述应当或可以逮捕条件的;②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一、刑诉法不批准逮捕法条是怎么规定的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三种情形: 1、一是被拘留
批准逮捕的情形有五点,分别是: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批准逮捕后的结果具体为: 1、讯问,对于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各自决定逮捕的人,以及对于公安机关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2、释放,如果在询问后发现是不应当逮捕的行为人,那么司法
家人被逮捕后,家属必须尽快为被拘留的家人委托辩护律师。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与当事人见面,了解案情提供法律援助,阅读案卷,获取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