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招摇撞骗罪不是数额犯。犯罪分子存在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行为,应当立案侦查。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属于行为犯。
构成招摇撞骗的具体要件是: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实施了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主观方面是故意;主体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则是国家机关的威信、以及国家机关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
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有: 1、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上是故意; 3、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一般是冒充军人招摇
谎称是公安部的行骗构成招摇撞骗罪。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
应当按照诈骗罪处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辅警能否构成招摇撞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冒充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人员;二是此种国家机关人员冒充他种机关工作人员,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
招摇撞骗罪金额标准分为三点: 1、3000元至1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 2、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3、五十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 只要是有不法分子冒充国家的公职人员来获取他人的非法利益都是属于招摇撞骗。招摇撞骗罪的处罚标准,具体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