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我国对现役军人离婚的要求如下: 1.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我国对现役军人离婚的要求如下: 1.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下列情况能够与现役军人离婚: 1、一方要求离婚,现役军人同意离婚的,二人可通过协议解除婚姻关系; 2、现役军人有重大过错,一方无需经过现役军人同意,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认定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以与现役军人离婚: 一、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达成了离婚协议,能够办理协议离婚的。 二、夫妻双方都是现役军人,有一方想离婚的。 三、夫妻一方不是现役军人,这一方想离婚,且军人一方存在重大过错或者同意离婚的。 四、军人一方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结婚自由、离婚自由的原则,因此现役军人是可以离婚的。但由于现役军人特殊的身份,法律同时也规定了保护军婚制度,就是说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得经军人同意,法律只是要求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时必须经军人同意,而并没说现役
军人能够和现役军人离婚。我国民法典规定了结婚自由、离婚自由的原则,且双方都是现役军人不适用法律对于军婚保护的限制,因此可以直接提出离婚的要求。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重大过错包括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以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再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如军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非军人一方又无
现役军人离婚的条件:一是在通常情况下,役军人的非军人配偶一方提出的离婚,必须要得到军人一方的同意,法院才能判决准予离婚;二是在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不必得到军人的同意,经调解无效的,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
现役军人是可以离婚的。但由于现役军人特殊的身份,法律同时也规定了保护军婚制度,就是说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得经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可以看出,法律只是要求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时必须经军人同意,而并没说现役军人不能离婚
夫妻一方是现役军人,军人要求离婚。 军人离婚的程序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有所不同: (1)首先军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同意现役军人离婚的证明,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
对现役军人离婚主要有以下法律规定: 1、如果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应当征得军人同意; 2、但军人一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的除外。
可以通过协商和诉讼的方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而在现役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除非军人一方具有重大过错,否则一般是不会判决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