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3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行为方式有: 1、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 2、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 3、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
第一,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运行安全的犯罪。主要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包括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故意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攻击计算机网络系统,造成计算机网络不能正常运行,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一些工具等。
寻衅滋事罪的表现形式如下: (一)随意殴打他人;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
1、制作、传播非法有害信息。主要有利用互联网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利用互联网传播教授犯罪方法罪,利用互联网散播谣言、发出威胁危害社会稳定和正常生活秩序等。 2、利用计算机技术攻击他人计算机或网络系统
职务犯罪是一种特殊的、严重的腐败现象,分析职务犯罪的现象,大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党性原则方面,不能执行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行我素,自以为是”的个人主义做法;二是公仆
抽逃出资是指公司的股东或投资者违反法律规定,在公司验资后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其表现形式一般包括: (1)股东在公司成立且资本到位后,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以购买设备等为名,用假购物收
“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
假冒他人专利主要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其专利标记的行为,该专利标记是他人已经取得的、真实存在的专利。假冒专利其表现形式主要如下: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在宣传广告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徇私枉法罪的客观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下面几种: 第一,对明知是无罪的人,使他受到追诉。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司法工作人员为了徇私徇情,仍然对其进行立案侦查、起诉或审判的,就属
债权融资,即企业通过借贷的方式进行融资,具体包括以下这些形式: 一、民间的私人借款; 二、企业间的商业信用,采用应付购货款和应付票据的方式从供货厂家筹集资金; 三、租赁,比如经营租赁、代理租赁和融资租赁等; 四、银行或别的金融机构贷款;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