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7
罪犯被判死缓,符合法定条件的,也可以适用减刑规定。具体的减刑规则是: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死刑缓期2年执行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而是一个运用死刑的刑罚制度,其适用的前得是罪犯被判处死刑的情况下,才有选用的可能性,也就
死缓一般情况下,是能减刑的。只要犯罪分子在死缓的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期满以后会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期满以后还可以减为二十五年的有期徒刑。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死缓减刑的适用条件为:行为人在二年的死缓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或者被证实有重大立功表现,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则可减为无期徒刑或25年有期徒刑。在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的执行期间,如能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并且确
能。限制减刑不是说不可以减刑,而是表示只能减刑一定的时间,不可无限制减刑。死缓限制减刑是指在重大刑事案件判定为死缓时,若后期有减刑,也必须服满一定期限。
罪犯被判死缓可以减刑。具体的减刑规则是: 1、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 3、故意
死刑不适用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死缓限制减刑的情形主要有累犯限制减刑,凡判处死缓的罪犯应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杀人,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被判刑的,法院可以限制减刑。犯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而判刑的,比如组织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邪教犯罪和恐怖活动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