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就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债务人到期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保证期限的规定为保证期间应当由债权人和保证人约定,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期间不得早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包括以下两层含义: 1、保证人与债权人达成合意,约定明确; 2、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履行承担连带责任,债务不履行,
连带保证责任,是指两个以上的保证人对同一债务人的同一债务履行共同提供保证时依法应承担的担保责任。共同保证人对于主债务的履行负连带责任;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任一保证人均有义务对主债务负全部清偿责任;但承担了清偿责任的保证人依法可向其他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包括两层含义:其一,保证人与债权人达成合意,约定明确;其二,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履行承担连带责任,债务不履行,保证人与债务人的责任都不得解除。
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期间就是指保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能够容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
民法典中的连带担保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投资人除承担企业债务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额外,还需对企业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承担连带性义务,即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自己有义务代其偿还债务份额。
指投资人除承担企业债务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额外,还需对企业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承担连带性义务,即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自己有义务代其偿还债务份额。
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投资人除承担企业债务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额外,还需对企业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承担连带性义务,即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自己有义务代其偿还债务份额。连带责任是违反法律义务所承担的民事责任,连带责任人中任何一人对违反法律义务的后
连带担保人就是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连带责任就是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