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劳动合同中,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因此,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是不合法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可以约定劳动者承担
个人原因离职,如果存在违约的情况,支付违约金是合理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若违反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劳动者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除上述两种情形以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如果劳动者没有违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则不需要向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合同违反服务期约定的,需要支付违约金。但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合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其他。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或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支付违约金。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劳动合同违约金合法,但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劳动者违
劳动合同违约金是合法的。 1、违约金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向对方交纳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
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除违反服务期或者竞业限制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个人原因离职,如果存在违约的情况,支付违约金是合理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