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按照下列程序来进行:先由行政机关催告当事人及时履行;然后在履行期限届满后,由行政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或者申请法院执行;再在执行完毕后,终结执行程序;最后结束该案件。
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在执行前先由行政机关催告当事人履行;然后由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再由行政机关对当事人的意见进行记录、复核;最后依法作出强制执行的决定,将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主要有: 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2.划拨存款、汇款; 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5.代履行等。
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按照下列程序来进行:先由行政机关催告当事人及时履行;然后在履行期限届满后,由行政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或者申请法院执行;再在执行完毕后,终结执行程序;最后结束该案件。
行政处罚的罚款可由行政机关采取下列措施来进行强制执行: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
如果当事人不按规定缴纳行政处罚的罚款,可由行政机关采取下列措施来进行强制执行: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
若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强制执行的权力,可以通过加处罚款、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等方式,来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如果该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则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的办法: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机关可以在催告当事人后,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1.告诫;2.陈述和申辩;3.制作执行决定书;4.送达;5.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直接强制执行,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对于逾期不履行的当事人,行政机关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可以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对其进行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如下: (1)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则是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的状态,从而预防、制止或者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危险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