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行政强制执行可诉,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
行政强制执行是可诉的。人民法院会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起的对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诉讼。但是上述行政相对人一般需在六个月的有效期限内提起诉讼。
行政强制执行可诉,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
行政诉讼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对此《行政诉讼法》进行了规定:当事人对于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不履行的,由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没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行为可以起诉。对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进行行政复议,也可以到法院起诉,但法律规定的除外。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包括: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行政强制执行的催告书是不可诉的。行政机关发出催告书,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能据此而提起行政诉讼。但是行政强制执行行为本身,是具体的行政行为,是可诉的。
对行政强制执行不服,不能起诉,但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如果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
行政诉讼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行政机关拒不履行的,法院也可以采取一定措施强制其履行。
行政诉讼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行政诉讼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是能够申请复议的。如果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则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