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法院作出离婚缺席判决的情形包括: 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起诉离婚的; 3、一方中途私自退庭的; 4、原告撤诉,法院不同意,原告不到庭的。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
民诉不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形为:当事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由于不可抗因素导致无法出庭;当事人不出庭无法查明事实真相的等。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撤销判决: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律程序等。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认为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民法典离婚纠纷缺席判决的情形一般有三种:第一种为被告被传唤但是拒绝不到开庭现场的,可以认为是缺席判决;第二种为被告不到开庭现场也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况;第三种为被告一方被宣告失踪下落不明的,原告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缺席判决。一方下落不明要求离婚
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调解无效会判决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六)一方被宣告失踪
缺席判决的适用情形如下: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离婚案件属于解除夫妻身份关系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根据身份关系不得代理的原则,
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 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民事诉讼
缺席判决离婚的情形: (1)被告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况。 (2)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 (3)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在一定条件下能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具有人身性,一般要求当事人亲自到场参加诉讼,只有在特定的法定条件下才能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