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3
当事人对于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的十五日内就同一案由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提起诉讼。书面形式提起诉讼的,应当提交起诉状。
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行政复议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对于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继续就该事由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十五日内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不服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撤销决定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当事人能够依法向法院起诉的,可以在十五日内起诉。
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
税务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应当向复议机关提交包含申请人基本情况以及被申请人的名称、行政复议的请求以及主要事实和理由、被申请人的签名以及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等信息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行政复议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