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予执行当事人不一定需要提供担保,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对某些民事案件作出判决前,为解决权利人的生活和生产经营急需,裁定义务人履行一定义务的诉讼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
2022.10.20
看情况而定: 其一,如果两个担保人是按份担保的,则两人各自承担自己的保证份额; 其二,如果两个担保人是连带担保的,则二个人都需要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共同保证】同一债务有两个
2022.10.20
可以。担保人有几个人,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后,法院判决债务人及其担保人应当支付贷款,债务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直接划走一个人的贷款,不需要按照份额。支付债务的担保人,可以继续找债务人承担相关款项。
2022.10.20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担保人对执行费享有追偿权。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不仅仅包括主债权,还包括主债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
2022.10.20
担保人的追偿权是不能直接执行的。《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保证
2022.10.20
1.保证人担保,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申请人向法院提供的案外人与被申请人签订证明申请人申请先予执行的正确性、合法性,并担保申请人在败诉时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而造成的损失。因此,保证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2022.10.20
1、债务人不履行偿债义务时,担保期限内,担保人需要承担代偿责任; 2、一般保证责任情况下,法院起诉并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后仍不能偿清债务的,未偿清部分由担保人承担。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
2022.10.14
1、债务人不履行偿债义务时,担保期限内,担保人需要承担代偿责任; 2、一般保证责任情况下,法院起诉并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后仍不能偿清债务的,未偿清部分由担保人承担。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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