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责任免责事由具体有不可抗力,第三人过错造成损害后果,战争行为引起海洋环境污染,为免责条件,复杂性,环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因果关系模糊性,面广人众等等,在《环境保护法》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免责条件,
2022.05.31
环境污染责任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其特殊性首先表现在其采用了无过错责任的规则原则。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受害人有损害事实发生,污染者的行为与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不论污染者有无过错,都应当承担侵权
2022.05.31
《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第六十八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
2022.05.31
环境污染侵权责任举证关系到环境污染案件的审理和受害人的权益保障,在环境污染中的受污染方是控辩双方中的弱势群体,环境污染的被告主要是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因此作为被污染影响生活的原告在举证过程中获得证据的
2022.05.31
环境污染责任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其特殊性首先表现在其采用了无过错责任的规则原则。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受害人有损害事实发生,污染者的行为与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不论污染者有无过错,都应当承担侵权
2022.05.31
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据此,环境污染侵权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及因果关系的推定。
2022.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