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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资料

律师姓名:杨雪元

所在单位:江西江佑律师事务所

律师头衔:团队负责人

执业证号:13601201610950961

办公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669号华尔登商业中心3505室

擅长业务
  • 刑事辩护
  • 婚姻家庭
  • 债权债务
  • 合同纠纷
  • 劳动纠纷
律师介绍
本人2014年法学专业本科毕业,中共党员,2016年3月执业至今一直从事律师行业。主要擅长领域为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和劳动纠纷等领域。在执业过程中本着诚信待人,以法为基,严格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目的,本着以德为本,以法为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履行律师职务师职业道德,执行法律和行为规范,依法履行律师职务。
成功案例
1、周某诈骗一案,公安侦查阶段受害人报案金额为120余万元,经公安核实并提起的起诉意见书中显示金额达90余万元。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起诉金额也为90余万元,刑期在十年以上。在法院审判阶段,本律师接受周某家属委托为周某提供辩护,提出周某诈骗一案中诸多金额存疑,经过第一次庭审后,法院采纳本律师的意见,将该案发回公安机关继续侦查,经补充侦查和第二次庭审,最终法院认定周某诈骗金额为40余万元,判决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部分罚金。通过合理、合法的辩护,将周某的刑期从十年以上直接降至四年九个月,最大限度维护了周某的合法权益。 2、河北某公司诉江西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河北某公司以租赁合同上有江西某公司项目部盖章并且该建筑设备用于江西某公司承建的房产为由,向法院起诉江西某公司,要求江西某公司支付租金、赔偿金、违约金等500余万元。本律师接受江西某公司的委托,全面深入的了解案情,经三次庭审后,最终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了河北某公司对江西某公司的诉讼请求。河北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案,维持原判,驳回了河北某公司的上诉请求。通过尽心、精心的努力,为委托人止损500余万元。

杨雪元律师

杨雪元

头衔:团队负责人

江西江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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