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资料
律师姓名:王长玉
所在单位:广东深桂律师事务所
律师头衔:律所副主任
执业证号:14403200810510825
办公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北二街93号A座18楼
擅长业务
- 公司法
- 劳动纠纷
- 债权债务
- 刑事辩护
律师介绍
王长玉律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律专业,拥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储备、超强的法律逻辑思维能力、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2002年通过首次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2008年11月开始执业。执业期间热心公益事业,2013年5月筹备成立首家广州市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2014年6月筹备成立广州市白云区石井马岗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系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律师库值班律师,常年参与广州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值班。
王长玉律师精通民法典、公司法、劳动法,熟悉房地产、保险、婚姻继承、交通事故等方面业务,擅长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单位法律顾问等领域的法律工作。承办大量劳动案件和刑事案件,善于运用各类诉讼技巧实现当事人诉求,为当事人最大化的争取权益,所办案件得到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主要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各类刑事、民商事诉讼及企业法律顾问服务。
成功案例
一、刑事类案例(均有相关法律文书)
1、赖某某诈骗罪,减轻处罚,缓刑;
2、韦某某非法经营罪,二审改判减刑四年;
3、付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量刑意见以下从轻处罚;
4、招某某诈骗罪,撤销案件,退回扣押的款项70余万元;
5、伊某某贩卖毒品罪,取保候审;
6、任某某妨碍公务罪,取保候审,判处缓刑;
7、赵某某5人强奸案,批捕后争取撤销案件;
8、金某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取保候审,判处缓刑;
9、王某某假冒注册商标罪,取保候审;
10、马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减轻处罚;
11、陈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不起诉;
12、吉某某非法持有毒品罪,指控数量100余克,轻判1年6个月;
13、王某某走私毒品罪,指控数量接近50公斤,判处死缓。
二、法律顾问案例(部分案例)
1、广东长电成套电器有限公司
2、广东齐创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广东必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广州市白云区星光商务酒店
5、广州市海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6、广州罗玛诺贸易有限公司
7、广州壹号时代体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8、广州捷源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9、深圳市兴展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佛山市胜雅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1、东莞市彩欣塑胶抽粒有限公司
12、北京冠宇之星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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