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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资料

律师姓名:郑萌

所在单位:广东国凡律师事务所

律师头衔:专职律师

执业证号:14419201811027161

办公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宏北路20号恒兆中心14楼整层

擅长业务
  • 合同纠纷
  • 债权债务
  • 刑事辩护
律师介绍
郑萌律师,湖北荆州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系国家注册执业律师,现任广东国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处理刑事案件及合同纠纷等事务。 郑萌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工作严谨细致,专业技能扎实,擅长分析证据之间的逻辑关系,尤其能够关注细节,找到当事人无罪及罪轻的情节,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娴熟的庭审技巧及对审判规律和信息的清晰把握,多年来办理刑事案件数百件,其中不少案件获得了取保候审、不逮捕、不起诉、缓刑、上诉改判、死刑改判等良好效果。 合同纠纷方面,郑萌律师处理过大量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承揽合同、委托合同、居间合同等法律纠纷,为客户挽回大量经济损失,得到客户由衷的肯定和赞许。 多年以来,本着办一件案子交一帮朋友,竭尽全力为客户服务的宗旨,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成功案例
部分成功案例: 刑事类案例(均有释放证明或相关法律文书) 一、30天取保候审或37天内不批捕释放案件(部分案件) 1、张某某开设赌场罪案件,取保候审; 2、梁某某非法经营罪案件,取保候审; 3、蔡某某诈骗罪案件,取保候审; 4、邓某某强奸罪,不批捕; 5、侯某某诈骗罪案件,取保候审; 6、刘某某强奸罪案件,批捕后争取撤案释放; 7、陈某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案件,取保候审; 8、刘某某污染环境罪案件,取保候审; 二、审判阶段(法院)轻判、缓刑、免于刑事处罚、改判案件(部分案件) 1、李某某组织卖淫罪案件,轻判1年2个月; 2、陈某某组织卖淫罪案件,变更为容留卖淫罪,轻判1年3个月; 罗某某诈骗罪案件,变更为职务侵占罪,轻判6个月;

郑萌律师

郑萌

头衔:专职律师

广东国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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