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对犯罪的罪犯判处罚金和没收财产有何处理

对犯罪的罪犯判处罚金和没收财产有何处理

2022-10-10 16:38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广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10回复

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刑事诉讼法第220条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上述规定表明,罚金和没收财产均由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对判处罚金的罪犯应当按照判决确定的数额,在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次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其缴纳,并可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罪犯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其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可以随时追缴。但由于发生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有困难的,罪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免除缴纳,人民法院在查证属实后,可以根据其困难的大小裁定减少或免除原判决的罚金。行政机关对罪犯就同一事实已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处罚金时应当予以折抵。判处没收财产的,不得没收发球罪犯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对查封前罪犯的正当债务,需从没收财产中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在没收财产的范围内酌情偿还。如果在没收财产中有罪犯侵吞、霸占、抢劫他人的财产,经被害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应将原物退还。如果发现罪犯需用没收的财产履行附带民事诉讼裁判的,应当允许其先支付或扣除赔偿金后,再予执行没收财产。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犯了刑事罪后被判没收财产,没收范围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律师普法更多>>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单位犯罪对个人如何处罚 00:54
    单位犯罪对个人如何处罚

    单位犯罪对个人的处罚如下: 1、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2、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根据规定,单位犯罪的两罚制规

    550 2022.06.15
  •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是如何处罚的 01:20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是如何处罚的

    根据《刑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处罚的相关规定: 1、对于已满16周岁的犯罪人,应该负相应罪行的刑事责任; 2、对于不满16周岁但已满14周岁,犯故意伤害罪导致受害人重伤或死亡、实施强奸、抢劫、故意杀人、爆炸、贩卖毒品、纵火、投放危险品罪的,应

    2,286 2022.04.15
  • 精神病犯罪如何处理 00:52
    精神病犯罪如何处理

    对精神病人犯罪的处理方法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具体有以下三点: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 2、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

    500 2022.05.27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