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卖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是怎样约定的?

卖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是怎样约定的?

2023-03-09 16:02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新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09回复

卖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应如何约定卖方逾期交房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合同约定的入住期日到来时,卖方未能完工并通知购房者入住;一种是房屋实际并未完工,未达到入住条件,卖方为按合同期日办理入住,也通知购房者入住。一般而言,针对第一种情况直接约定逾期交付期间的违约金即可,但为防止出现第二种情况,买卖双方为入住条件发生争议,卖方拖延不解决,买方又未能按时办理入住,导致更多的纠纷,因此,买卖双方应明确约定:(1)卖方向买方交付房屋即通知买方入住时,应达到双方约定的基本入住条件,首先,由卖方向买方交付《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其次,卖方承诺通水、电、气的,应全部开通,提供的房屋装修标准也应按合同约定达标;否则,视为未达到入住条件,入住日期按双方约定的一定期限顺延,该期限内卖方应达到入住条件;否则视为违约、卖方逾期交房;(2)卖方行为已构成逾期交房的,每逾期一日按房价款的一定比例(如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直到卖方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一定期限的(如3—6个月),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除应向买方退还房价款本息外还应双倍返还定金,支付逾期期间的违约金。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痕迹鉴定包括工具痕迹鉴定、整体分离痕迹鉴定、手印鉴定、足迹鉴定、潜在手印显现、枪弹痕迹鉴定、爆炸痕迹鉴定、火灾痕迹鉴定、人体特殊痕迹鉴定、日用物品损坏痕迹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等。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德州高利转贷罪刑事构成要件有:1.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借款人,即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而且以转贷牟利为目的。3.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4.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高空坠物免责事由有哪些
    高空坠物免责事由有哪些

    1、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确定了具体的侵权责任人。 2、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 3、不可抗力。

    2021.01.28 90
  • 高空坠物砸人物业责任有哪些
    高空坠物砸人物业责任有哪些

    高空坠物砸人物业责任有: 1.安全工作责任,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2.物业的养护工作责任,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2021.03.21 125
  • 最高法有哪些认定笔迹时间的规定
    最高法有哪些认定笔迹时间的规定

    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规定,笔迹时间鉴定需要遵循的原则是: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方法、标准合法;鉴定结果合法五个方面。

    2020.12.01 87
专业问答更多>>
  • 行政复议先进人物事迹有哪些

    关于行政复议先进人物事迹的回答为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

    2022-06-29 15,340
  • 行政复议先进人物事迹的意思是哪些,有哪些法律知识

    1、独立复议原则。独立复议原则是通过《行政复议法》第三条所确立的原则,指复议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2、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合法原则是通过《行政复议

    2022-08-05 15,340
  • 德州高利转贷罪刑事构成要件有哪些

    德州高利转贷罪刑事构成要件有: 1.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借款人,即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023-03-01 15,340
  • 高空抛物致人死亡刑事责任有哪些?

    对于高空抛物致人死亡将会构成高空抛物罪,对于犯罪情节严重的,对于犯罪嫌疑人将会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将会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2-11-0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高空抛物没有伤人怎么处罚 01:17
    高空抛物没有伤人怎么处罚

    高空抛物没有伤人的处罚如下: 1、高空抛物没有造成人员受伤的,但如果有社会危害性的,可以按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2、如果高空抛物没有伤人,情节较轻的话,可以按照违反治安管理进行处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

    2,753 2023.08.10
  • 损坏他人财物立案要求有哪些 01:25
    损坏他人财物立案要求有哪些

    损坏他人财物。必须要求故意时才能达到刑法处罚的要求进行立案。必须是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如果是过失的,不能构成犯罪。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的立案条件有: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

    1,987 2022.04.17
  • 债权与物权有哪些区别 01:33
    债权与物权有哪些区别

    债权和物权有以下区别: 第一,权利的性质不同:债权是一种相对权,对人权,而物权是一种支配权,对世权; 第二,权利主体不同,债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只能是特定的人,物权只是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则是不确定的; 第三,是否存在追及效力不同

    2,961 2022.04.15
法律综合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