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对象有哪些

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对象有哪些

2023-08-11 19:27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陕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8-11回复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15项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5.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6.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7.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8.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 9.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10.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商业秘密。本条所称的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1.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行为: (1)销售鲜活商品: (2)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3)季节性降价; (4)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12.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13.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 (1)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2)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3)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超过五千元。 14.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15.投标者不得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投标者和招标者不得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对象如下: 1、狭义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行政性垄断及限制竞争行为。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对象如下: 1、狭义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行政性垄断及限制竞争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对象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对象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对象如下: 1、狭义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行政性垄断及限制竞争行为。

    2020.11.19 254
  • 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实施
    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实施

    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依据是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指导自己的行为、平衡各方的利益,要求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来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2020.02.21 113
  •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范围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范围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2020.04.13 433
专业问答更多>>
  • 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对象有哪些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对象如下: 1、狭义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行政性垄断及限制竞争行为。

    2022-11-08 15,340
  • 哪些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体包括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所

    2023-06-03 15,340
  • 反不正当竞争调整对象有哪些?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范围在借鉴各国立法经验的同时,主要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现有水平和实际需要出发,对现实生活中表现比较典型或随着经济发展会日益突出的那些破坏竞争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部分限制

    2022-08-19 15,340
  •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对象有哪些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对象如下: 1、狭义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行政性垄断及限制竞争行为。

    2022-11-1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不适用死刑的对象有哪些 01:19
    不适用死刑的对象有哪些

    从概念上理解,不适用死刑,是指既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具体而言,以下罪犯不能适用死刑: 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这里所说的“犯罪的时候”,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如果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那一天不满1

    1,382 2022.04.17
  • 想象竞合犯的构成要件都有哪些 01:03
    想象竞合犯的构成要件都有哪些

    我国刑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想象竞合犯的法律概念和构成要件,但是在刑法分则的条文中又出现了对想象竞合犯的具体适用,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规定的盗窃、抢夺国有档案罪中规定了想象竞合的处理原则:“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

    924 2022.04.15
  • 股份私募发行的对象有哪些 01:08
    股份私募发行的对象有哪些

    私募发行也称为不公开发行,因其发行对象的人数不能超过50个人,是只向特定人募集股份的一种证券发行方式。在私募发行股份的对象中,主要分为特定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证券公司债券可以向特定的合格

    1,029 2022.04.15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