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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类律师的哪种情况属于不正当行为

2022-05-17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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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5-17回复

律师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不得以下列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一)未经当事人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以律师名义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介入案件,干扰依法办理案件;(二)对本人或者其他律师正在办理的案件进行歪曲、有误导性的宣传和评论,恶意炒作案件;(三)以串联组团、联署签名、发表公开信、组织网上聚集、声援等方式或者借个案研讨之名,制造舆论压力,攻击、诋毁司法机关和司法制度;(四)违反规定披露、散布不公开审理案件的信息、材料,或者本人、其他律师在办案过程中获悉的有关案件重要信息、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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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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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形: 1、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两人及多人打架斗殴,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所谓反击他人侵害行为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2、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3、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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