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免赔率条款的法律性质是否与保险金额条款矛盾

免赔率条款的法律性质是否与保险金额条款矛盾

2020-09-29 19:57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湖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0-09-29回复

根据2003年5月20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性质等有关问题的批复》(保监办复[2003]92号)第三条:“在保险经营中,保险公司并不是对保险标的所发生的所有风险都予以赔偿,而往往基于相应的价格,约定予以赔偿的特定风险范围。因此,和一般合同中的责任免除条款不同,保险合同条款中的责任免除条款是从外延上对承保风险范围的具体界定,是保险产品的具体表述方式,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免除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不公平条款。”第四条:“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促使投保人尽到应有的谨慎和注意义务,在保险合同中设定一定比例的绝对免赔额和约定保险金额的条款并无矛盾,两者共同构成对风险保障范围和保险公司赔偿限额的约定。” 据此,可以得出在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中设置的绝对免赔率与责任限额(保险金额)并不矛盾。免赔率条款的设置目的是“防范道德风险”、“促使投保人尽到应由的谨慎和注意义务”。原审法院认为超过责任限额即无需计算免赔率的观点显然曲解了保险合同的真实意思,二审法院对此予以纠正,依合同条款扣除相关免赔,符合法律规定。 关于免赔率条款的法律性质问题,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5月19日印发的《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粤高法发[2008]10号)第8条做了如下表述:“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率、免赔额、等待期、保证条款以及约定当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不履行义务时,保险人全部或部分免除赔付责任的条款不属于《保险法》第18条规定的‘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相同当事人就前后两份合同相矛盾,应当依据后面签署的,后签订的合同视为对前合同的补充或变更。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当合同条款矛盾时,可以视为合同条款约定不明,当事人可以就矛盾的条款重新进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如果无法协商的,可以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矛盾条款的真实意思。如果实在无法自行解决的,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矛盾条款的真实意思。

律师普法更多>>
  • 合同正文与附件条款出现矛盾
    合同正文与附件条款出现矛盾

    当合同附件与主合同矛盾的时候,可以由双方协商确认合同条款的效力。协商不成一般应当参照同类合同的交易习惯认定以主合同条款为准。 房屋租赁合同应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否则不能对抗第三人。双方签订的书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要对租赁期限

    2021.01.04 490
  • 保险条款免责条款
    保险条款免责条款

    (1)因战争、军事行动、叛乱、罢工、暴动和核辐射等所致的伤残或死亡 (2)因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伤残或死亡 (3)因被保险人的吸毒、酗酒、聚众斗殴及犯罪行为造成的伤残或死亡。

    2020.08.30 356
  • 合同条款矛盾以哪一条为准
    合同条款矛盾以哪一条为准

    合同条款前后矛盾的认定标准: 1、双方当事人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可以达成补充协议,确定以何种解释为准; 2、协商不成的,按民法典规定或者根据签订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释; 3、如果理解上不能达成一致,可以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确定; 4、如果是格

    2021.02.19 1,369
专业问答更多>>
  • 合同条款矛盾以哪一条为准

    合同条款前后矛盾的认定标准: 1、双方当事人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可以达成补充协议,确定以何种解释为准; 2、协商不成的,按民法典规定或者根据签订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释; 3、如果理解上不能达成一致,

    2021-12-15 15,340
  • 合同条款矛盾以什么为准

    合同本身前后矛盾的合同条款,其效力如查确定的问题,应按如下层级程序来处理:一是首先看合同的整体意思,根据签订合同的目的,公平的去理解,争取达成一致的理解;二是如果理解上不能达成一致,那么如果是格式合同

    2022-02-05 15,340
  • 交强险免赔保险条款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

    2022-04-23 15,340
  • 保险人未尽保险法第九条规定的责任免除条款和比例赔付条款是否有效

    保险人提供的格式合同文本中的责任免除条款、免赔率条款、比例赔付条款,可以认定为《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应当尽到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解释(二)》涉及条款:第九条保

    2022-01-2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流质条款与让与担保的区别 01:25
    流质条款与让与担保的区别

    流质条款与让与担保的区别如下: 1、让与担保虽非相关法规定的有名担保,但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禁止该类型担保方式,且其亦属在法理以及司法实践中得到广泛确认的非典型担保。故在让与担保合同本身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下,依契约自

    9,837 2022.05.11
  • 格式条款法律规定 00:57
    格式条款法律规定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条款与普通条款相比,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比如它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可以明确分配风险、增进交易安全,便于国家宏观调控等等,但同时其自身也存

    3,383 2022.04.17
  • 合同霸王条款是否合法 01:00
    合同霸王条款是否合法

    首先,日常生活中所说的合同的霸王条款,在法律上主要是指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在这种情况下,格式条款的相对人,可以依据合同法第39条以及第40条的规定,请求法院撤销或者确认格式条款无效。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合同法霸王条款不一定无效。如果霸王条款并没

    1,872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