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执行时罚金以及没收财产的规定有哪些

执行时罚金以及没收财产的规定有哪些

2023-06-22 09:27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辽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22回复

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刑事诉讼法第220条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上述规定表明,罚金和没收财产均由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对判处罚金的罪犯应当按照判决确定的数额,在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次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其缴纳,并可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罪犯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其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可以随时追缴。但由于发生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有困难的,罪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免除缴纳,人民法院在查证属实后,可以根据其困难的大小裁定减少或免除原判决的罚金。行政机关对罪犯就同一事实已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处罚金时应当予以折抵。判处没收财产的,不得没收发球罪犯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对查封前罪犯的正当债务,需从没收财产中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在没收财产的范围内酌情偿还。如果在没收财产中有罪犯侵吞、霸占、抢劫他人的财产,经被害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应将原物退还。如果发现罪犯需用没收的财产履行附带民事诉讼裁判的,应当允许其先支付或扣除赔偿金后,再予执行没收财产。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没收财产的执行规定有: 1.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2.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没收财产的执行的规定有在没收财产之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应当由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过债权人的请求,应当偿还。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律师普法更多>>
  • 没收财产的方式以及执行有哪些
    没收财产的方式以及执行有哪些

    没收财产的方式: 1、选科式。刑法分则规定某一犯罪或者某一犯罪的具体情节为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也就是说,既可以适用没收财产,也可以适用其他刑罚,由法官酌情选择。 2、并科式,即在对犯罪人处生命刑或者自由刑的同时,判处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的

    2022.04.15 180
  • 法院执行罚金没收财产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法院执行罚金没收财产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罚金、没收财产判决的执行是这样的: 1、执行主体为第一审人民法院。 2、执行时间:人民法院判处没收财产的,判决生效后应当立即执行。罚金在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3、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2020.10.08 86
  • 法律对于罚金及没收财产判决的执行有哪些
    法律对于罚金及没收财产判决的执行有哪些

    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书中涉及财产内容需要执行的,由原审人民法院执行。

    2020.07.21 72
专业问答更多>>
  • 法律对于罚金及没收财产判决的执行有哪些相关规定

    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书中涉及财产内容需要执行的,由原审人民法院执行。

    2023-03-07 15,340
  • 法律对于罚金及没收财产判决的执行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

    2022-06-03 15,340
  • 法律对于罚金及没收财产判决的执行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

    2023-05-03 15,340
  • 法律对于罚金及没收财产判决的执行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

    2023-01-0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执行配偶财产新规定 01:54
    执行配偶财产新规定

    只有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才能执行执行配偶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来说,分为以下情形: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

    5,607 2022.04.15
  • 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哪些 00:50
    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哪些

    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 1、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专门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2、拘役。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 3、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

    6,975 2022.05.13
  • 债务人没有财产执行怎么办 00:53
    债务人没有财产执行怎么办

    债务人没有可执行的财产的,对其采取的措施要根据债务人是否能在未来重新具备偿还能力来确定。首先,如果债务人在未来仍有重新获得偿还能力的可能的,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等到债务人重新获得偿还能力,取得一定财产后再恢复执行。其次,如果债务人在未来丧

    2,008 2022.05.11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