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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犯的刑事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2023-01-01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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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1回复

服刑犯的犯罪管辖是怎样的,刑事案件的地域管辖,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原则,以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为补充。 1、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由原审地人民法院管辖;由罪犯服刑地或者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罪犯服刑地或者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由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罪犯在脱逃期间犯罪的,由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在犯罪地抓获罪犯并发现其在脱逃期间的犯罪的,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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