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办法的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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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矫正小组情况, (二)制定矫正方案情况, (三),要求定期报告情况, (四)实施分类管理情况 (五)实施电子定位管理情况, (六)走访核实情况
社区矫正对象有: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被裁定假释的; 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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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和社区矫正的区别
管制和社区矫正最大的区别在于适用的范围是不一样的。管制是属于刑事处罚,适用于法律规定的犯罪分子,虽然社区矫正也适用于犯罪分子,但是适用的范围比管制要广,法律明确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因此
2021.12.12 2,021 -
社区矫正人员有哪些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被裁定假释的; 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
2020.09.10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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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办法
对居住地与户籍地分离的社区矫正人员,区县司法局应当自办理报到登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发函并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有关法律文书,通知户籍地区县司法局。户籍地区县司法局及司法所在该社区矫正人员接受社区
2022-01-30 15,340 -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 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办法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
2023-02-13 15,340 -
社区矫正人员管辖法律依据
社区矫正人员由其居住地区县司法局负责受理拟适用社区矫正的社会调查委托和核实居住地的事宜,并办理报到登记手续。居住地司法所具体负责实施社会调查和核实居住地,并负责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接收和日常管理工作。对已
2022-04-05 15,340 -
社区矫正人员管辖法律规定
社区矫正人员由其居住地区县司法局负责受理拟适用社区矫正的社会调查委托和核实居住地的事宜,并办理报到登记手续。居住地司法所具体负责实施社会调查和核实居住地,并负责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接收和日常管理工作。对已
2022-01-30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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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作为与《社区矫正法》同步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司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
3,807 2022.04.17 -
00:58
病区人员管控措施包括病区人员管控措施包括: 1、加强病区人员管控,对新入院患者落实“应检尽检”要求; 2、设置并合理使用过渡病室,通过采取核酸检测筛查和隔离安置等措施,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3、严格陪护及探视管理,定点医院不安排探视和陪护;非定点医院不探视、非必
6,384 2022.04.18 -
01:17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征收如下: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3、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
1,792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