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公司员工罪与企业的人员犯罪都有哪些形式

公司员工罪与企业的人员犯罪都有哪些形式

2022-05-09 16:55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陕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5-09回复

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国有公司、企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背离市场活动的基本原则,徇私舞弊必然会使国有公司、企业的正常活动遭到破坏,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损害从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就国有公司、企业直接的主管人员来说,主要有以下一些表现,不尊重客观经济规律,对市场需求不作可行性分析和论证,不听取各方面意见,独断专行,致使企业经营决策发生重大失误;管理混乱,规章制度不健全,对于损公肥私,化公为私,侵吞、侵占、私分、挪用公司、企业财产的违法犯罪现象置若罔闻;在经济交往活动中由于种种原因上当受骗后,不主动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违反规定动用企业资金炒股票、期货;违反规定批准拆借资金等。 本罪属结果犯,徇私舞弊行为,只有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时,才构成犯罪。所谓严重亏损,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亏损足以使其丧失清偿到期债务的能力。导致严重亏损的原因很多,包括经营管理不善、天灾人祸、不可抗力等,但构成本罪客观方面的“严重亏损”只能是由于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徇私舞弊行为造成的。所谓破产,是指国有公司、企业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经债权人或债务人申请,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布其消灭的行为。这里所谓无力清偿,是国有公司、企业缺乏清偿债务的能力的客观状态,债务人对于清偿期届满并且债权人已请求清偿的债务,在一定期间内一般(而非个别情形)并且持续(而非暂时的、短期的情形)处于不能清偿的状态。这里应注意以下四个问题:(1)正确认定清偿能力。清偿能力通常由资金、信用和生产力(技术、设备材料、劳动力等)三部分组成。只有同时不具备这三个条件,缺乏继续清偿债务的能力,才能认定为无力清偿。(2)无力清偿的债务,必须是清偿期已经届至,并经债权人请求履行而不能清偿的债务;(3)无力清偿的债务,必须是一般并且持续不能清偿的债务。所谓一般,是指清偿对象是众多的,而不是个别的债权人。所谓持续,是指不能清偿在时间上的不间断性,必须在相当长的期间内是持续的,因一时资金周转不灵,而暂时没能清偿,不能认为是无力清偿;(4)无力清偿是债务人客观上不能的经济状态,它与债务人的主观判断和意愿无关,与债务人故意停止的主观行为也不相同。 徇私舞弊行为,还须造成国家利益的重大损失才能构成本罪。一般而言,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严重亏损、即已造成国家利益的重大损失,但仍有待有权机关进一步确定。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成本罪。 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间接故意与过失构成。行为人的行为虽是直接故意的,但其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却不是直接故意的,亦即,其并不希望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其对此损害结果的发生多出于过失,亦不排除间接故意。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劳动用工的形式有: (一)从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来分,有固定期限用工、无固定期限用工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3种方式; (二)从聘用劳动者的身份来分,有固定用工、临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3种方式,等等。

黄怀伟律师

广西海狮律师事务所

公司企业人员职务犯罪的预防措施是:加强自学意识;犯罪的预防和监督;加强人事审查制度;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律师普法更多>>
  • 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相关规定都有哪些
    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相关规定都有哪些

    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相关规定有,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2020.09.28 235
  • 非公企业人员职务犯罪的种类有哪些?
    非公企业人员职务犯罪的种类有哪些?

    非公企业人员职务犯罪的类型如下: 1、职务侵占罪; 2、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3、对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4、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 5、挪用资金罪。

    2020.12.15 268
  • 共同犯罪的形式都有哪些
    共同犯罪的形式都有哪些

    共同犯罪的形式有四种,分别是: 1、必要的共犯和任意的共犯必要的共犯是指法律规定其犯罪主体必须是2人以上的犯罪。聚众性犯罪是常见的必要的共犯,如聚众哄抢罪等。还有一些集团性的犯罪属于必要的共犯,如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等。任意的共犯是刑

    2020.10.29 66
专业问答更多>>
  • 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有哪些形式?

    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国有机构工作

    2021-12-30 15,340
  • 公司与企业间的借贷形式都有哪些?

    企业间相互借贷的形式:合资、投资、融资租赁、补偿贸易。企业之间是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性。

    2021-11-01 15,340
  • 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的客观表现形式

    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市场竞争秩序。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行为违背诚实信

    2022-02-05 15,340
  • 企业裁员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

    2022-04-0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公司犯罪员工怎么处理 01:06
    公司犯罪员工怎么处理

    要看员工在单位犯罪中所处的作用;1、如果在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要追究刑事责任,即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

    1,960 2022.04.15
  • 公司解散的形式有哪些 01:34
    公司解散的形式有哪些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解散的形式有以下几种: 1、一般解散, 一般解散的原因指的是只要有解散公司的事由出现,公司即可解散,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一般解散的原因有: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营业期限已满或者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858 2022.04.17
  • 公司并购有哪些形式 01:04
    公司并购有哪些形式

    公司的吸收合并一般由如下规定: 1、公司合并应当由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 2、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3、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4、公司合并或者分

    545 2022.04.17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