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寻衅滋事罪司法解释

寻衅滋事罪司法解释

2019-07-28 21:46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西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07-28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5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9次会议、2013年4月2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22日起施行。为依法惩治寻衅滋事犯罪,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第二条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第三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二)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六)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第四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二)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第五条在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应当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活动的重要程度、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场所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第六条纠集他人三次以上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未经处理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第七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抢劫罪等罪的构成要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第八条行为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或者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我国对其具体的司法解释主要包含以下几点: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寻衅滋事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纠集他人三次以上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未经处理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律师普法更多>>
  • 寻衅滋事犯罪司法解释
    寻衅滋事犯罪司法解释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

    2020.03.24 306
  • 寻衅滋事罪的司法解释
    寻衅滋事罪的司法解释

    寻衅滋事罪的司法解释:如果行为人在公共场所闹事,随意殴打别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且情节恶劣的,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纠集别人多次寻衅滋事,严重破坏社会稳定的,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五年以上

    2022.04.12 943
  • 最新寻衅滋事罪司法解释
    最新寻衅滋事罪司法解释

    寻衅滋事罪,是指任意挑衅、殴打、骚扰他人,或者任意破坏、占有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制造事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寻衅滋事”一般不认为是行为人因婚姻、爱情、家庭、街坊、债务等纠纷殴打、侮辱、恐吓他人或者损害、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但是,经有

    2022.04.12 628
专业问答更多>>
  • 寻衅滋事罪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9次会议、 2013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次会议

    2022-01-22 15,340
  • 什么是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本罪司法解释,寻衅滋事

    寻衅滋事罪(刑法第293条),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寻衅滋事罪如何认定,根据寻衅滋事罪本罪与非罪的区分:(一)、根据本条的规定,寻衅滋

    2022-04-16 15,340
  • 什么是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本罪司法解释

    寻衅滋事罪(刑法第293条),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寻衅滋事罪如何认定,根据寻衅滋事罪本罪与非罪的区分:(一)、根据本条的规定,寻衅滋

    2022-04-27 15,340
  • 寻衅滋事罪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5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9次会议、2013年4月2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

    2022-03-1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寻衅滋事怎么定罪司法解释 01:01
    寻衅滋事怎么定罪司法解释

    寻衅滋事涉嫌寻衅滋事罪,司法解释如下: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罪一般

    1,841 2022.06.15
  • 寻衅滋事罪怎么判 01:23
    寻衅滋事罪怎么判

    寻衅滋事罪,指的是行为人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者任意损毁、占用他人财物,或者在公共场合带头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根据《刑法》有关寻衅滋事罪的规定,出现以下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人民法院会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5,310 2022.04.15
  • 寻衅滋事罪判几年 00:52
    寻衅滋事罪判几年

    下面我给大家讲述以下关于寻性滋事罪有关量刑方面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

    653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