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先予执行的范围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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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仲裁先予执行的范围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 2、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当事人之间的责任承担一目了然,不需要仲裁委做出价值判断。 3、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4、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5、必须由劳动者申请,劳动者不申请,法院不能主动做出。 6、仲裁先予执行裁定的做出机关是劳动仲裁委,而并非传统意义上的法院。 7、用人单位不执行先予执行裁定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用人单位不能向法院对先予执行提出异议,法院已经受理的,对先予执行不做实质性审查,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9、对于法院做出的先予执行的强制执行行为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出,但不能就先予执行裁定本身提出异议。
先予执行适用的案件范围是: 第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 第二,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第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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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和条件
先予执行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2、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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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的案件范围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包括执行、变更、解除、)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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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和条件是什么
第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第二,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第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所谓的情况紧急,主要是指下列情况: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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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先予执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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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先予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先予执行 1、条件: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2、先予执行申请书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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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和条件
一、先予执行适用的案件范围是: 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 2、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 二、先予执行需符合以下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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