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学生在学校内发生安全事故学校该如何赔偿

学生在学校内发生安全事故学校该如何赔偿

2022-05-26 15:03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江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5-26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第二十四条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因此,如果有证据证明学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学校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由此,在确定赔偿责任时,要根据责任人主观上的过错对事故的发生有无因果关系,来确定应不应当承担责任,要根据主观上的过错对事故的发生所起作用的大小,来确定应当承担责任的大小。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教育机构依法负有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如果因过错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致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民事责任。即教育机构对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在性质上是违反法定义务的过错责任。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律师普法更多>>
  • 学生在学校发生意外事故谁该负责
    学生在学校发生意外事故谁该负责

    学生在学校发生意外事故学校负责。所谓教育机构的责任,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因教育机构未尽到相应的教育管理职责,导致其遭受到人身损害或者致他人损害时,教育机构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当学生在

    2021.04.06 608
  • 学生在学校发生意外事故谁该负责
    学生在学校发生意外事故谁该负责

    学生在学校发生意外事故学校负责。所谓教育机构的责任,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因教育机构未尽到相应的教育管理职责,导致其遭受到人身损害或者致他人损害时,教育机构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当学生在

    2021.12.13 1,375
  • 大学生发生校园伤害事故应该如何赔偿
    大学生发生校园伤害事故应该如何赔偿

    校园伤害事故应当赔偿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是指侵害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造成人身损害的一般的赔偿范围,即造成人身伤害一般都要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

    2021.02.04 352
专业问答更多>>
  • 学生在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学校是否需要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

    2022-03-17 15,340
  • 学生在学校内发生安全事故,学校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第二十四条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

    2022-01-09 15,340
  • 学生在学校内发生安全事故,学校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第二十四条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

    2022-01-13 15,340
  • 学生在学校内发生安全事故,学校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第二十四条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

    2022-01-1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学生在校死亡赔偿标准 00:56
    学生在校死亡赔偿标准

    学生在校死亡的死亡赔偿金标准是:按照二十年的学校所在地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按照二十年计算。但是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

    9,973 2022.04.17
  • 学校可以删除学生学籍吗 01:01
    学校可以删除学生学籍吗

    学校不可以删除学生学籍。 如果是高中生,擅自离校,学校通过信函等方式督促其返校,即使未果,学校也无权删除学籍。 如果删除学籍属于违规操作,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学籍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登记

    13,508 2022.05.11
  • 学校可以注销学生学籍吗 01:06
    学校可以注销学生学籍吗

    学校可以注销学生学籍。但是不能随便注销学生学籍。在籍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将相关情况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后,注销学生在原校的学籍: 1、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或延期注册手续,经学校督促无效且超过新学期开学3个月后仍不注册者; 2、无故连续旷课超

    19,902 2022.05.11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