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社区矫正人员有哪些情形需要接受监督审查

社区矫正人员有哪些情形需要接受监督审查

2022-05-13 18:28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香港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5-13回复

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司法所提出,区县司法局应当给予警告,并出具书面决定:(一)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二)违反关于报告、会客、外出、居住地变更规定的;(三)不按规定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等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四)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交病情复查情况,或者未经批准进行就医以外的社会活动且经教育仍不改正的;(五)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轻微的;(六)其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对于本社区的服刑人员我们都是采取,不定时走访的形式来做出监督管理了,行为都是良好的,也是接受管理的。目前表现都是良好。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被裁定假释的; 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律师普法更多>>
  • 哪些人需要社区矫正?
    哪些人需要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人员是指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人员。

    2020.08.26 597
  • 社区矫正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社区矫正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社区矫正对象被裁定撤销缓刑、假释,被决定收监执行,或者社区矫正对象死亡的,社区矫正终止。

    2020.08.24 1,714
  • 如何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
    如何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

    (一)建立矫正小组情况, (二)制定矫正方案情况, (三),要求定期报告情况, (四)实施分类管理情况 (五)实施电子定位管理情况, (六)走访核实情况

    2020.06.09 911
专业问答更多>>
  • 社区矫正人员有什么情形需要接受监督审查

    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司法所提出,区县司法局应当给予警告,并出具书面决定:(一)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二)违反关于报告、会客、外出、居住地变更规定的;(三)不按规定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等活

    2022-03-16 15,340
  • 社区矫正人员监外执行收监的情形有哪些

    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收监执行:(一)被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的;(二)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的;(三)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四)未经司法行政机关

    2022-03-16 15,340
  • 社区矫正人员接受社区矫正执行信息包括哪些

    区县司法局应当分类建立接收社会调查委托、居住地核实、社区矫正人员报到、法律文书接转和其他有关材料收发等工作登记,并对社区矫正人员按人建立社区矫正执行档案。执行档案包括适用社区矫正的法律文书,以及接收、

    2022-01-30 15,340
  • 社区矫正人员外出需要注意什么,社区矫正人员外出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社区矫正人员外出必须向当地司法所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没有批准外出的,司法所会给出警告,警告到达一定次数经裁定后会被收监。《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

    2022-02-1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01:07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作为与《社区矫正法》同步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司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

    3,456 2022.04.17
  • 入党政治审查查哪些人? 01:15
    入党政治审查查哪些人?

    入党政治审查查入党人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要看看自己单位有没有具体要求政审人员范围。主要社会关系通常指在政治上或经济上与其联系密切影响较大的旁系亲属或近姻亲,如叔伯舅姨和岳父母、公婆,还包括关系亲密的朋友、同事、同学、同乡等。但是,政审

    12,701 2022.04.12
  • 不得担任公司董监高的情形有哪些 02:05
    不得担任公司董监高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在挂牌上市的过程中尤其是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问题,今天我们来讲讲关于董监高任职资格方面的问题。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1、个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是被限制民事行为能

    2,723 2022.04.15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