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不得担任中央公务员征信高管的是

不得担任中央公务员征信高管的是

2022-05-18 10:06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天津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5-18回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征信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一)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二)担任或曾经担任因违法被撤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三)担任或曾经担任破产清算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四)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五)在其他征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其他中介服务机构工作期间有故意出具虚假评估咨询报告等法律文件行为的;(六)信用报告中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高级管理人员: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被限制;受处罚的;破产清算完成之日起不超过三年;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年以下;个人负有较大数额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律师普法更多>>
  • 哪些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哪些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超过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

    2020.08.10 173
  • 哪些情形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哪些情形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2020.05.19 588
  • 失信人员不能担任的职务
    失信人员不能担任的职务

    失信被执行人是可以担任公司职务,但是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

    2020.01.04 451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不得担任公司董监高的情形有哪些 02:05
    不得担任公司董监高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在挂牌上市的过程中尤其是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问题,今天我们来讲讲关于董监高任职资格方面的问题。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1、个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是被限制民事行为能

    2,700 2022.04.15
  • 公房征收的补偿中是否可以获得安置房 01:14
    公房征收的补偿中是否可以获得安置房

    在司法实践中,公房征收的补偿中是能获得安置房的。因为根据我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了,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的补偿。因此,作为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可以获得补偿的。不仅公房的所有权

    1,235 2022.04.17
  • 设立中公司发起人承担的责任 01:24
    设立中公司发起人承担的责任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在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1、如果公司未能成立,在公司设立过程中产生的公司债务,发起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如果公司未能成立,发起人应当向认股人返还股款,同时应当承担认股人的利息损失。 3、

    1,626 2022.04.15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