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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哪些方式

2022-05-18 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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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8回复

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关部门、单位不予处理或者处理不当的,由县级以上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向有关部门、单位发出督促处理建议书,有关部门、单位应当自接到督促处理建议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处理并作出答复;逾期不处理也不答复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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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侵犯子女合法权益的现象普遍存在,例如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使子女辍学等,这些子女如果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保护,会比其他人更容易去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发现子女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不会正确矫治或纵容子女的这种行为,从而使子女逐渐走上犯罪道路;三是离异家庭子女的家庭教育体系不完善,家庭的破裂不仅给未成年子女幼小的心灵造成很大心理伤害,而且对他们今后的生活、教育也产生很多负面影响,例如父母离婚后,把孩子当成互相报复的工具,甚至不给付子女抚养费、教育费,致使子女的生活和学习不能得到保障,在此情况下,未成年子女心中充满痛苦、仇恨等极端的情绪,影响他们完善的人格和健康成长;四是家庭中的一些不良因素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孩子成长,例如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员具有赌博、吸毒、偷窃等不良的嗜好;五是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态度或方法不当,例如溺爱、要求过于严格或放任不管、侮辱人格等,致使子女形成错误的人生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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