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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物抵债必须依据法院及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或相关当事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办理。 以物抵债协议如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或登记方能生效的,必须办理报批或登记手续。 抵债资产为国有企业关键设备、成套设备、重要建筑物等需要政府机关批准方能转让的,应当事先按
以物抵债的认定为:当事人约定以特定标的物抵偿特定数额金钱债务的行为。以物抵债,可分为债务清偿期届满前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和债务清偿期届满后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
不可以,因为借款是需要还的,并且有利息存在所以不可以用作抵债。欠钱不还无论是网上的还是现实中都会承担逾期滞纳金,会面临追讨,面临信用危机,如果不及时归还有可能面临诉讼。借款人还是迟迟不还款的话,借贷方可以根据其留下的联系方式进行催款,甚至是
1、有价证券,如汇票、本票、支票、提单、股票和债券等; 2、房屋或者其他地上建筑物; 3、剩余使用年限在20年以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4、交通运输工具; 5、生产设备和办公设备; 6、原材料和产成品;
“以房抵债”,一直是个颇具争议性的话题。“以房抵债”实质上是以物抵债的一种,只不过其中的“物”是以房屋这种不动产的形式出现。 根据江苏省高院关于民间借贷及以物抵债的讨论会议纪要(以下称“会议纪要”),
以物偿债是银行在无法用货币资金收回贷款时,为降低信贷资产风险,收回借款人相应的实物资产以偿还债务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二条,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拍卖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抵押人将其财产进行抵押之后,其仍然享有该财产的所有权,抵押权人只是享有优先受偿权。所以,抵押人仍然可以处分抵押物,抵押权人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权仍然存在于被转让的抵押物之上。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抵押人
借条上面是可以写上抵押物的,但是如果是以房屋作为抵押物的,那么必须要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不仅仅是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时候,债务人可以提供抵押物。民间借贷,个人之间借贷也可以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抵押物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
对于债权债务,双方想要抵销的话,可以签订书面的抵销协议,而根据抵销种类的不同,具体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方式:1、如果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的规定,行使法定抵销权的话,就不需要签订书面的合同,但是需要通知对方;2、如果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