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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对象有国家款物,包括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款物,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犯罪对象是特定的。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挪用特定款物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是: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体是经手、管理特定款物的工作人员。 2.犯罪目的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目的是为了个人使用或者为;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目的是为了单位另行使用。 3
符合以下条件即可确定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 1、本罪的主体限于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相关人员; 2、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 4、客观上表现为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等救济款物,
挪用特定款物罪与贪污罪的主要区别有: 1、主观目的不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观目的是将特定款物移作他用,用后归还。贪污罪的主观目的是将公共财产据为己有,改变财产所有权, 2、侵犯客体不同,前者既侵犯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一)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客体要件 挪用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额度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具体定罪如下: 1、行为人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即行为人未经合法批准而擅自将公款移
公司股东挪用公款的,要根据情况来决定如何处理,如果股东及时归还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
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有以下四点: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不同。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挪用公款罪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