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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
湖南工伤死亡赔偿明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助金。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赔偿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交通事故造成
2012年湖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194.80元/年(死亡、残疾赔偿金的计算) 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2336.47元/年(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 三
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有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费用标准(2011年度)的通知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2011年江苏省国民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6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
湖南省交通事故赔偿最新标准。适用于湖南省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98元/年
工伤赔偿明细表的内容如下: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如假肢、矫形器、假眼;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交通事故与工伤双重赔偿的标准是交通事故和工伤发生竞合。但是对于已经发生的医疗方面费用、护理费用以及康复费等费用和已经获得相应的赔偿的,则不应当再进行重复的赔偿。也就是说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同时又被认定成为是工伤的,则对于受害者来说在申请赔偿的
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为: 1、肇事者对被害人造成的人身损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中索赔包括:医疗费用、住院费用及其伙食费、误工费用等等,若导致被害人受到严重伤害或者严重残疾的情况,受害方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后续康复护理治疗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