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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短信骚扰不算犯罪,属于违法。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发短信恐吓不是犯罪,而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对恐吓者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我国刑法没有恐吓罪。如果只是向某个或某几个特定的人发这类短信,而且没有造成任何不良后果和伤害,那么对这种行为难以定罪,但这种行为却是行政违法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我国刑法修订条文第352条(毁损罪)增列:传送或散布具恐吓性、暴力性或猥亵性之资料,或谩骂、侮辱他人等不当言论可能触犯刑法的恐吓罪。《》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
用短信骚扰他人,其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依法可以追究治安行政责任,但不构成犯罪。 法律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
在网上盗取别人的个人信息属于我国《》规定的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
构成诽谤罪,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必须有捏造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传播的事实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即使损害了他人的人格和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必须有散布捏造事实
手机短信能否直接作为证据,一般需要考量收集短信是不是具有证据效力,就是说手机短信应该具备证据的可能:关联性、客观性以及合法性。 1、证据客观性是指证据作为案件事实的客观遗产而存在的客观存在,不受人的主观意志的转移。证据的客观性要求短信必须真
发短信威胁恐吓他人,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行为人向某人发送威胁恐吓短信,没有造成任何实际不良后果和伤害的,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这种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是公安机关要对行为人处拘留或罚款;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严重影响到人身安全并造成严
爆炸罪是危险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爆炸行为,并且足以威胁不特定的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要求造成严重后果,就构成犯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