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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逐出境指对在中国境内犯罪的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强制其离开中国境内的刑罚方法。对于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中国公民,不适用单独或附加判处驱逐出境的刑法。因此一般驱逐出境是将该犯罪人驱逐至其国籍所在地,具体操作时可
驱逐出境并不是行政决定,而是属于刑事处罚的一种,所以驱逐出境是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驱逐出境不是主刑罚。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外国人还有一个驱逐出境)。驱逐出境适用情形有以下两种:一是独立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外国人,没有必要判处主刑的,可以单独判处
首先必须接受刑事部分处罚,处罚结束后,在进行民事部分,并驱逐出境。如果该外国人被判处主刑(死刑除外)同时附加驱逐出境,应该是执行完主刑后,驱逐出境。另外该外国人判处只判处附加刑(罚金,没收财产)同时还
犯罪分子在中国境内违反法律规定,受到驱逐出境处罚的,可以出国到其他的国家。驱逐出境只适用于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公民。 根据《刑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于犯罪
1、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持有的准予在我国居留的证件,一律收缴。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执行机关必须查验其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替代护照的身份证件,以及过境国家或者地区的有效签证。 2、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
对于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中国公民,不适用单独或附加判决驱逐出境的刑法。由此可见,驱逐出境只适用于没有中国国籍的,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犯罪的外国公民和没有国籍的公民。我国
驱逐出境一般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境的刑罚方法。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我国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在我国境内的一切外国人都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如果犯罪的外国人继续居留在我国的境内有害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根据《刑法》关于驱逐出境的规定,针对在我国境内,犯罪的无国籍人或者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强行要求犯罪分子离开中国境内的一种刑罚。 驱逐出境具体的方式有两种: 1、独立适用,独立适用主要是针对一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外国人或者无
判实刑后申请缓刑的,需要满足判处缓刑的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