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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性不大。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退侦案件大多是因为承办检察官手里案件太多忙不过来作的一种技术性处理,目的是为了延续时间再起诉。但二次退侦,仍然证据不足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不予起诉的决定,并且应该释放犯罪嫌疑人。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两次后,证据还是不足的,一般会作出不起诉的处理决定。对当事人进行释放,在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退回补充侦查只是刑事案件办案上的程序,并不代表处理结果,如果退侦后证据充分,那么检察院是会向法院提起公诉的,提起公诉后法院是有可能判刑的,如果退侦后证据仍然不充分,那么检察院是不可能向法院提起公诉的,
不是套路,退回侦查是一种严肃的法律行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在一个月内完成。以2次为限补充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
检察院退还补充调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原调查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程序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进行进一步调查和补充证据的诉讼活动。案件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从新回到公安机关进行补充调查。《中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
第一次提起诉讼法院不准许双方离婚,如果在第二次提起诉讼期间,原告还是没有提交足以证明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证据,法院当然可以继续判决不准许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换句话说,无论是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还是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都会围绕着夫妻双方是
二次诉讼离婚不一定可以判离。 因为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仍然会根据案件证据、庭审情况,来审查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在原、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并调解无效后,法院才会判决离婚,与第一次、第二次甚至第三次起诉离婚,没有多大关系。因此第二次
虽然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无论是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还是第二次提出离婚诉讼,受诉的人民法院都应当按照确认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准则,来判断是否能够准许双方离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很多时候在第二次提出离婚诉讼时,由于原告都会提供更加充足的证据,证